看病网健康社区|bbs.KanBing.com-免费健康咨询,保健知识,健康信息,美容,护理.. 不可不知:安全使用蚊香 - 看病网健康社区 - Powered by Discuz!NT
Discuz!NT
欢迎 游客 , 注册 | 登录 | 界面 简洁版本 |
看病网健康社区

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
本主题被查看4026次, 共2个帖子, 1页, 当前为第1页     选择页数: 1      跳转到第   上一主题   下一主题
标题: 不可不知:安全使用蚊香
bby
注册会员
UID: 124802
来自:
精华: 0
积分: 58
帖子: 58
注册: 2008-7-1 11:47:00
状态: 离线
威望: 0.00
金钱: 14.35 健康币
只看楼主 2008-07-18 17:05
不可不知:安全使用蚊香
鉴于近年人们受到广告及媒体误导,在家中使用蚊香不注意安全,造成人畜中毒甚至死亡的悲剧时有发生,为此,建议读者使用蚊香时,要注意下列几个具体问题:

  一、要节制使用蚊香,能不用时尽量不用;蚊香点燃后立即离开一两个小时,待开门窗充分通气之后才进入等。

  二、由于婴幼儿大脑尚未发育完善,有婴幼儿的家庭严禁使用蚊香等杀虫剂,可装纱门、纱窗防蚊。

  三、购买蚊香时,首选除虫菊(制作的)蚊香,其次胺菊酯或溴氰酯等低毒级拟除虫菊酯蚊香,不购买和使用有机氯、有机磷类杀虫剂制作的蚊香。

  四、不购买未标明杀虫有效成分的蚊香及灭蚊片。

  从科学角度来说,蚊香也是一种杀虫剂。使用时,将蚊香点燃(或加热),这些杀虫剂便会散发出来,把蚊子熏倒、熏死。因此,没有一种蚊香是对人畜无毒的。

  蚊香里的杀虫剂不仅对人有急性毒性,而且还有慢性毒性。即使是急性毒级别最低的微毒级杀虫剂,对人畜危害也较大;至于它的慢性毒则更要命!它是由致癌、致畸、致突变、迟发神经毒及繁殖等一系列生物试验来综合评估的,可见杀虫剂的慢性毒对人危害更大、更复杂。因此,不要以为不发生头晕、呕吐等急性中毒就以为万事大吉,它对人体影响有的要经过一段很长时间才能显露出来的。

  此外,目前世界各国一致公认安全的丙烯菊酯、嗅氰菊酯等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,最近环境毒理学家试验证实:它对机体神经系统有明显毒性,长期接触,会引起头晕、头痛等神经症状。
#1  
小狗妈妈
新手上路
UID: 396
来自:
精华: 0
积分: 459
帖子: 537
注册: 2004-12-27 11:00:00
状态: 离线
威望: 0.00
金钱: 0.00 健康币
2008-07-21 02:38
回复:不可不知:安全使用蚊香
顶了~~



''''
#2  
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
本主题被查看4026次, 共2个帖子, 1页, 当前为第1页     选择页数: 1      跳转到第







现在的时间是 2008-11-21 01:02:37
粤B2-20050370号

版权所有 看病网
         Powered by Discuz!NT 1.0.6666    Copyright © 2001-2008 Comsenz Inc.